最近几天净顾着流水账了,作为一名优秀的公共卫生专业的研究生,有点不务正业,哈哈,所以今天再普及一点公共卫生知识。其实早就有意分享一下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常识,因为我发现到现在还有许多人不知道,甚至本身有些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都说不清楚。
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,是当下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之一,为了更好的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,首要一点就是必须明确,究竟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?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哪些服务项目?为了解答这一问题,卫生部于2009年编制了我国第一版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》,其内容涵盖了9大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。因此,从2009年以后,但凡提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就是9大类21项。
而随着时间的发展,新一轮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不断的向纵深发展,2009年颁布的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》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,人们要求有更多的服务项目纳入这一规范。在这种大背景下,2011年卫生部对服务规范进行了修订,服务项目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,这就是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2011年版)》。新的服务规范,其服务项目由9大类21项增加到了10大类41项,并对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人群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。
截至现在,距离新的规范颁布已经过去将近一年的时间,但仍然是有不少人还停留在9大类21项的老规范上面,嘿嘿,作为一名光荣的公卫研究生,我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,尽自己的能力,去普及宣传一下新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。
请看下表,这就是2011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很感兴趣,可以去卫生部网站下载完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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